工程建设中,存在许很多多会对工程质量、进度等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。面对风险,必须以预防为主,我们对此进行了整顿,请往下看。
①付出工程款风险
在拖欠工程款初期,除催讨外,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体例催讨,若无结果,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、履约能力,明确其违约举动,进一步催讨和索赔。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。
对于无合理理由而不付出工程款的业主,应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在建过程,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。
②变更价款风险
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,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转变,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,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,并要求对方签收。
③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
妥帖保存工程资料,包括如下方面:
(1)施工图纸;
(2)关于洽商、变更的文件、协议、关照等资料;
(3)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往来手续。
工程资料应经签字确认后,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。
④频繁变动的风险
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变更关照,且项目经理须及时向发包方索要加盖公章的《人员变动关照书》。
⑤耽搁不结算风险
若在约准时间发包方未结算,则答允担相干费用。完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书,由发包人代表签收,若28天内不予答复则发包人构成违约。
在合同中只约定完工时间,不约定交付时间。双方达成同等后,若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消灭质量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款项,则承包人无交付任务。
⑥质量风险
建立完备的分部分项工程与潜伏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,验收记录须经甲方代表、监理、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。
后期增补的确认材料须在14天内确认完毕并妥帖保存。
⑦分包转包风险
分包情况须经发包人书面赞成,不可将悉数工程转包,且必须分包给具有响应天资的单位;分包单位不可将承包的工程二次分包。并严酷审查分包单位的承包资格、业务执照、人员资格证书等。
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须明确拨款体例、配合费收取比例基准与时间以及承担的安全责任。
⑧事故处理风险
事故发生后应第临时间救助伤员,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,细致珍爱事故现场;当必须移动现场物体时,应做标志。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,应尽量采取措施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。
⑨索赔风险
若发包方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、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意更改、图纸提供不及时、未按约准时间组织验收、供料不及时等情况,承包方可合理进行索赔。